业务办理提示:
(1)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之日起1 个月。
(2)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,银行不予受理。
(3)申请签发现金银行汇票的,其申请人和收款人都必须是个人。
(4)汇票的金额、日期、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,更改的票据无效。对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,原记载人可以更改,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。
(5)银行汇票转让时必须背书连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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